为全面掌握新时期农业发展状况,精准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战略,近日县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郯政字〔2025〕46号),标志着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将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全面调查。普查内容将深刻反映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建设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状况等多个维度,旨在全面摸清“三农”新家底。
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副县长张玉安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协调普查重大事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也将同步组建相应机构。同时,财政、发改、宣传、农业农村、公安等十多个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在经费保障、宣传动员、数据共享等方面紧密协作,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本次普查将积极拥抱现代科技,利用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测量农作物分布和农业设施,推广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与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显著提升数字化水平。此外,还将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并推动行政记录在普查中的应用,以科学手段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数据采集效率。
通知明确要求,普查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各级普查机构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进行全流程监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普查人员对所获取的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普查机构将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普查对象理解、支持并依法配合普查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全民知晓、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次农业普查是新时代背景下对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状况的一次系统性“体检”,其成果将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宝贵的决策依据。普查的启动,预示着郯城正为描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奋笔疾书第一组基础数据。(胡祥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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